航材股份(68856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航材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1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0,91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63.39
万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2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航材优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22,411.1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67,152.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01,551.73万元,期末持有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370,000.00万元,利息收入4,182.47万元,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17.01万元)。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7,365.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29,776.1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59,787.26万元,使用状况及余额如下: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3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2024
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航材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航材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受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和整体产业布局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性能高 温母合金制品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超过一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公司于2025 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对公司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 燃气轮机用高性能高温母合金制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 根据最新的市场分析数据,高温合金市场在未来十年内将迎来显著的增长机遇。根据中国银河高温合金行业深度报告中测算,预计未来每年我国高温合金需求约5.82万吨,未来10年军用 航空发动机带来的年需求量约为1.18万吨,航空发动机用各类叶片的平均增长率已达到约20%, 显示出强劲的市场需求。 此外,我国自主研发的燃气轮机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产替代市场空间广阔。燃气轮机的 国产化生产预计将大幅增加对高温合金材料的需求。根据中国银河高温合金行业深度报告中测 算,工业发电、管道增压等市场在“十四五”期间高温合金需求量分别是12万吨、4.2万吨,近 年来燃气轮机市场对高温合金的年需求量约为3.3万吨。在民用航空领域,截至2025年初,中 国商飞累计获得的C919订单已接近1500架,将进一步推动民用发动机用高温合金材料的需求 增长。 因此,经重新论证,高温合金母合金市场整体保持增长态势,市场前景乐观,“航空发动机及燃 气轮机用高性能高温母合金制品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项目的实施能够持续
提升公司在高温合金母合金制品领域的地位,从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具 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统筹考虑发展战略和整体产 业布局,协调资源配置,及时推动该项目的后续实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后续如涉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为119,660,100.00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00,000,000.00元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进行现金管 理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