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7
江门日报讯(记者/皇智尧)记者昨日(3月26日)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江门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印发出台,计划在2025年组织开展10项重点检查项目,以及8项一般监督检查安排。
据了解,10项重点检查项目包括重点矿山企业监督检查行动、“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行动、烟花爆竹批发单位监督检查行动、钢铁冶金企业监督检查行动、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监督检查行动、涉粉作业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监督检查行动、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工贸企业监督检查行动、液氨制冷企业监督检查行动、2024年发生过人员死亡或受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工贸企业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评估,涉及93家企业。
8项一般监督检查安排包括矿山企业专家指导、辨风险除隐患帮扶行动;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监督检查行动;危险化学品企业“综合查一次”;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监督检查行动;工贸行业涉有限空间、电镀作业、电池制造、涉脱硫脱硝设施及蓄热式焚烧炉、造纸和商贸等企业监督检查行动;涉粉作业30人以下粉尘涉爆企业监督检查行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行动;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检查行动。涉及共89家企业。
《计划》指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场纠正,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等现场处理措施,依法定程序制作并送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江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等平台公开相关信息。